溆浦县司法局:女儿抚养起纷争,依法调解促和谐
2024-08-02 08:47:3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1960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夏波)近日,大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,双方当事人愉快的在协议书上签字同意。

芷江县岩桥乡许某与溆浦县大江口镇瞿某2014年在外打工相识相恋,由于瞿某当时未满20周岁,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2015年非婚生下一女。后双方感情不和于2018年分手。女儿一直在女方瞿某家抚养,男方时不时来探望。由于疫情三年,探望交流受到影响,男方没有给付抚养费。现男方要求探望并希望女儿跟其一起生活,女方认为男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,不准男方探望,更不准带女儿去芷江男方家,双方为此发生争执。

纠纷发生后,双方申请溆浦县大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。纠纷受理后,大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了调查,了解纠纷原由和女儿目前学习生活情况。及时组织双方调解,由于女儿已9岁,调解员征求了女儿意见,并细致讲解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,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。一起跨县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和平处理,更好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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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曾金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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